2016-07-13 23:36:43 点击次数:
7月1日,记者从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6年第25期)》了解到,该局共抽检食品595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其中,酒类不合格6批次,存在的问题均为被检出不得使用的“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该局本次监督抽检的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饮料、酒类、调味品、罐头、方便食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和保健食品共10大类合计595批次。其中,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酒类不合格6批次,饮料不合格3批次,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抽检中,酒类不合格6批次,存在的问题均为被检出不得使用的“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不合格样品包括标称孝感一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3批次米酒、标称孝感市楚特麻糖米酒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佬米酒、标称大冶市友联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大冶纯谷酒。
甜蜜素学名环乙基氨基磺酸钠,又称为浓缩糖或甜素,是一种常用的食品添加剂。“甜蜜素少量食用对人没有危害,但是摄入过多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对机体造成负担”,营养专家表示,甜蜜素会对人体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长期食用甚至会有致癌、致畸、损害肾功能等副作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湖北省生产经营企业的,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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