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部分市县抽检蔬菜13批次、水果类7批次。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现将抽检结果通告如下:
合格样品20批次,来源于16家经营企业摊位。分别是三亚海棠湾林旺市场贵玲蔬菜摊位经营的青椒、上海青;三亚海棠湾林旺农贸市场和英水果摊位经营的莲雾;儋州广百家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本地生菜、沙糖橘;文昌盛世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大白菜、蜜梨;万宁万城吴海容菜摊(第二市场)经营的菠菜、皇帝菜;东方南国超市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青瓜;昌江石碌海醒目批发超市经营的莴笋叶;澄迈金江金长城诚信超市经营的苹果;陵水百家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京包菜;乐东乐城福乐佳百货购物广场经营的青瓜;临高亿佳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水晶苹果;屯昌百家汇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进口红蛇果;白沙牙叉勇英蔬菜摊经营的尖椒;琼中营根丽霞蔬菜摊经营的白花菜;琼中营根万华海南特产超市经营的生菜;国投洋浦港福玛特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的皇冠梨。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附件: 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201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