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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部门联合开展农药专项联合整治行动
2016-03-25 11:43:32 点击次数:
近日,广东省农业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安监局决定于今年3月到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药专项联合整治行动,并对外发布《关于开展农药专项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对整个行动做部署。
彻查“黑窝点”、“地下工厂”
据介绍,此次专项联合整治行动目的是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确保农药生产、经营、使用依法有序有效地进行,从源头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深入摸清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底数排查隐患是此次专项联合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以县级为单位,对辖区内的所有农药生产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对每家农药生产企业及其生产的农药品种进行登记造册。
同时,开通专项举报热线,接受群众举报,彻查辖区内是否存在无证生产农药的“黑窝点”、“地下工厂”。在这项工作上,行动将充分发挥镇政府属地管理的职责职能,以镇级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农药经营门店进行全面排查,对每家农药经营门店及其经营的农药品种进行登记造册。重点核查无证经营行为,对一些杂货店无证经营农药坚决予以取缔。
全部小散种植户进行登记造册
此外,专项联合整治行动还将排查农药使用单位一是以县级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示范园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规模企业园区进行检查,对每一家农药使用企业及其使用的农药品种进行登记造册。
二是以村级为单位,由镇(街)政府领导,村(居)委会负责,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组织的力量,对辖区内全部小散种植户(包括外耕户)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告知小散种植户要承担农药使用主体责任,承诺不得违规使用高毒农药,并现场签名确认。当然,专项联合整治行动将在全面排查隐患,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以县级为单位,对所有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使用单位(包括散户外耕户)进行建档立卡,登记造册。
从严打击剧毒高毒农药滥用行为
专项联合整治行动还会以县级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农药挂靠经营门店进行清理,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加强部门合作,对挂靠经营的农药经营门店进行彻底清理。
根据《意见》要求,各级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站、农技站等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及其下属单位要按《农业技术推广法》及农业部的有关规定退出农资经营,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得再开展农资经营活动,并妥善处置退出相关事宜,要求各地在2015年底前针对挂靠经营农资等行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整顿。清理农技推广部门退出农药经营也是此次专项联合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
在专项联合整治行动过程中,有关部门还会加强执法检查,对摸底排查阶段发现的案件线索依法进行查处,大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行为。剧毒高毒农药必须定点专柜经营、实名制购买。重点从严打击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等农产品上的行为,依法将相关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在具体时间安排方面,3-6月为摸底排查、登记造册阶段;7-8月为清理整顿、规范秩序阶段;3-9月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阶段;10月进行总结。 (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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