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0 23:04:41 点击次数:
秉泽环保网讯 15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6年第36期)称,该局抽检了12类食品82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12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
本次监督抽检的食品包括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12.380, 0.00, 0.00%)、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类食品826批次。其中酒类不合格4批次,糕点不合格3批次,蜂产品不合格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品质指标、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非食用物质等指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十堰、荆门、襄阳、随州、武汉、宜昌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排查风险因素,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置。
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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