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1 18:20:51 点击次数:
【导读】是否有碰到这样的情况,当你买到霉变的食物去找商家讨说法,而遭到拒绝,这时候你可以通过拨打投诉热线进行自身权益的维护。
近日,常德临澧县安福镇的蒋女士因为买到过期发霉的面包找商家讨说法,商家却置之不理,于是,蒋女士便拨打12315投诉热线进行维权,最后得到了500元的赔偿。
4月4日晚8时许,蒋女士在临澧县某超市花10元钱买了4个面包,每个面包的销售价格是2.5元。隔天早上食用时蒋女士却发现有一个面包发霉了,细看生产 日期和保质期后她发现,发霉的那个面包已过期2天(3月30日生产,保质期3天),遂前往该超市要求给出解释并赔偿,但超市方置之不理。于是,蒋女士便拨 打了12315投诉热线要求维权。
接到投诉后,临澧县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立刻前往调查处理。工作人员查看了变质面包实物和蒋女士的购物电脑小票后,认为蒋女士反映的情况属 实。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 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的规定,经调解,超市一次性赔偿了蒋女士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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