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2 11:11:13 点击次数:
秉泽环保网讯 据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2016年4月,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15类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食品样品339批次,分别按照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等进行检验,共发现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率为1.77%。检出问题的食品类别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熟肉制品、豆芽、鲜蛋四类。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批次酱猪肉中检出食品添加剂苯甲酸超标,二是1批次白芝麻中检出霉菌微生物超标,三是1批次豆芽中检出农药残留6―苄基腺嘌呤, 四是3批次鸡蛋中检出兽药残留氟苯尼考。
此外,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通报食用农产品监管部门,并责成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置: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第一时间发布监督抽检结果,同时进行风险解读和消费提示方便消费者选择和监督。
苯甲酸为食品添加剂,起防腐作用,可用在调味品类、面酱类、果酱类、酱菜类食品中。酱猪肉中苯甲酸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超范围使用或加工过程中原辅料带入累积所致。
霉菌,即“发霉的真菌”,是丝状真菌的俗称。霉菌和酵母在自然界很常见,霉菌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白芝麻中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者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产品储存条件不当造成,也可能是流通环节储运条件控制不当导致。
6―苄基腺嘌呤是一种添加于植物生长培养基的细胞分裂素,具有抑制植物叶内叶绿素、核酸、蛋白质分解的作用,广泛用在农业、果树和园艺作物从发芽到收获的各个阶段。2015年4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 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使用范围,目前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上述物质的安全性尚无结论。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超标问题,可能是培育过程中违规使用禁限农药的因素。
氟苯尼考是一种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按质量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尤其对呼吸系统感染和肠道感染疗效明显,但产蛋家禽禁止使用氟苯尼考。经分析,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可能是企业违规使用了兽药氟苯尼考或饲料带入,导致残留积累在鸡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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