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1 07:56:26 点击次数:
24日中午12时,记者来到雁滩国泰家园旁边的这家百货超市,该店老板告诉记者,薛先生前一天来退货时她正好不在超市,超市以前的营业员辞职回老家了,新招来的营业员刚上班两天,对超市的很多业务都不熟悉,才发生了薛先生反映的事情。薛先生带着前一天购买的沙琪玛也赶到超市,记者看到上面的生产日期确实是2015年4月10日,而“沙琪玛”的保质期标明是10个月,到2016年2月份就已到保质期了。
店老板拿过包装袋用收银台的扫码仪一打,“嘀”地一声响,电脑屏幕显示为6.5元。“这确实是我们店里的货,实在对不起了。”店老板连声向薛先生道歉,并主动退回6.5元的货款。薛先生表示,其实退几块钱无所谓,只是营业员前一天那种不负责的态度令人生气,店老板能真心道歉,他也就不再追究了。同时,他希望自己的较真能给店家提个醒,及时检查所售食品保质期,过期食品提前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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