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5 00:05:29 点击次数:
检查组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检查开办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承租者信息档案,检测室及快检设备,信息公示情况。随机检查一家水果店、一家蔬菜店、一家调料店、一家冷冻产品店。检查组在对在食品销售有限公司院里看到食品流动送货车予以高度评价,据陪同检查的绥化市食安办主任王伟学介绍,此车在车上贴的标识已经有12年历史了,当地百姓就认这个标识车送的货,它代表的是安全放心产品。
在谈落实主体责任时,绥化市食安办主任王伟学介绍,该局要求执法者对食品生产者及经营者的违法行为零容忍,通过严打、重处,树立法律威严,用法律的网,套牢违法犯罪行为。该局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合机制,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该局在工作中,充分挖掘和发挥企业是食品安全责任主体这一关键点,在食品企业设立法人就是质量授权人,使企业有明白人、责任人,确保食品生产者尽到责任。
在谈如何发挥企业自身能量时,绥化市食安办主任王伟学介绍,身为监督职能部门要学会转变观念,将监测结果监督转变为行为监督。发挥企业现有的专家能人,对他们进行考核,发现特长,再让这些有特长的专家能人走进企业查找问题。这样不但解决了管理人力不足问题,还解决了一些行业内不健康的疑难问题。
据了解,绥化管辖九县一区,为了能更好做好春节前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吃得安全,该局结合“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深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城乡结合部、农村、旅游景点督查。四个督查组已对各县(市、区)110多家企业及经营者进行了督查,督查中发现问题及时责令企业整改,督查组现已警告、责令改正20多起,办案3起,罚款4万元。绥化市政府积极探索饮食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新路径,在全市推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明厨亮灶”工程。重点推进城区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国际、国内连锁餐饮单位的“明厨亮灶”试点工作。对改造完成“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场所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颁发“明厨亮灶”示范店、“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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